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
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失业人员个人接续缴纳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在原用人单位办理减员手续的当月办理该业务
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到哪里办理业务?
序号 |
服务网点 |
地址 |
电话 |
1 |
丹东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
0415-3105772 |
|
2 |
丹东元宝行政服务大厅 |
丹东市元宝区东尧路城市家园29号 |
0415-3105503 |
3 |
丹东新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2-1号新湾国际小区 |
0415-2663083 |
五、多长时间可以办好?
即时办结 。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设定依据:三定方案及权责清单;
2.收费标准:不收费;
3.办理业务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5点。